(资料图片)
近日,南京江宁区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。2022年,厦门知名餐饮品牌“宴遇”将南京一家名叫“宴遇西夏”的餐馆告上法庭。该餐馆门头招牌,店内餐桌、纸巾盒、点餐卡等,都写有“宴遇西夏”几个字,与原告注册商标中的“宴遇”文字相同,仅在字体方面略有差异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被告存在市场竞争关系,被告使用“宴遇西夏”不可避免地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,因此一审判决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,停止使用“宴遇”字样,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关键词:
(资料图片)
近日,南京江宁区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。2022年,厦门知名餐饮品牌“宴遇”将南京一家名叫“宴遇西夏”的餐馆告上法庭。该餐馆门头招牌,店内餐桌、纸巾盒、点餐卡等,都写有“宴遇西夏”几个字,与原告注册商标中的“宴遇”文字相同,仅在字体方面略有差异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被告存在市场竞争关系,被告使用“宴遇西夏”不可避免地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,因此一审判决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,停止使用“宴遇”字样,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关键词:
Copyright 2015-2022 人人印刷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粤ICP备18023326号-36 联系邮箱:8557298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