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职工医保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怎么申请?|当前聚焦


【资料图】

宁波职工医保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怎么申请?

住院期间院外检查购药

申请手续

在本市就医住院期间,确因病情需要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,可凭《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单》直接结算,相关费用按对应的住院待遇政策执行。

住院待遇

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,起付线以下部分全部由个人自付;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。待遇具体见下表:

人员分类住院医疗(年度内分为四段支付)
起付线以下起付线至3.5万元(含)3.5万元—7万元(含)7万元以上
在职职工由个人自付起付线:三级医院1200元;其他医院600元;社区医院300元三级及其它医院:个人自付20%;社区医院:个人自付15%;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。三级及其它医院:个人自付15%;社区医院:个人自付10%;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。个人自付5%,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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