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
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
(相关资料图)
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《公司章
程》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,切
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,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,积极有效地发挥
了董事会的作用,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与可持续发展。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主
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
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,2022年公司各项业务保持稳定的增长。公司致力
于成为领先的能源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运营商,前期布局的光伏等新能源相关产
业迎来新机遇,能源互联网站上新高度,
“智能电网设备制造+新能源产业运营”
双向联动。
润4,894.91万元,同比增长40.53%;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,111.40万
元,同比增长81.68%;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
二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
(一)董事会会议情况
开的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《章程》、公司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
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董事均按时出席,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做出了有
效决议。
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
第五届董 1、《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
事会第十 2022年1月13日 议案》
一次会议 2、《关于修订<募集资金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
额的议案》
第五届董 2022 年 1 月 24
事会第十 日
议案》
二次会议
的议案》
第五届董 6、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
事会第十 案》
日
三次会议 7、《关于公司<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>的议案》
案>的议案》
第五届董 1、《关于公司<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>的议案》
事会第十 2、《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
日
四次会议 3、《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》
第五届董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》
事会第十 2、《关于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部分变更为向子公司 增资
日
五次会议 实施的议案》
第五届董 2022 年 8 月 29 1、《关于公司<2022 年半年度报告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事会第十 日 2、《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
六次会议 议案》
第五届董
事会第十 《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》
日
七次会议
的议案》
第五届董
议案》
事会第十
日
八次会议 3、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<公司章程>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》
第六届董
事会第一
日 3、《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》
次会议
董事 是否独立 本年度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
姓名 董事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
陈添旭 否 9 9 0 0
CHEN 9 9
否 0 0
MANHONG
吴昊 否 9 9 0 0
周世勇 否 8 8 0 0
刘毅 是 8 8 0 0
房桃峻 是 9 9 0 0
吴飞美 是 8 8 0 0
陈熙 否 1 1 0 0
缪希仁 是 1 1 0 0
冯玲 是 1 1 0 0
(二)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
法》《证券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要求,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
决议和授权,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。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
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:
会议 召开 会议 投资者
审议通过议案
届次 日期 类型 参与比例
本方案的议案》
年度 2022年5 年度股东
股东 月20日 大会 7. 《关于制定<2022 年度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薪
大会 酬与考核方案>的议案》
议案》
事候选人的议案》
年第
一次 临时股东
临时 大会
日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》
股东
大会
记的议案》
案》
上述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
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,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。公司严格按照相
关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,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
决策程序,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,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,认
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,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,也
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。
(三)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
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
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。报告期内,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认真负责、
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,为董事会科学、高效决策,不断完善公司治
理结构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、促进公司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(四)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
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,通过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、投资者
热线、互动平台等方式持续开展与投资者的交流,进一步增进了投资者对于公
司经营发展情况的了解,提升了公司信息透明度。
(五)独立董事履职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、股东负责的态度,根据《公司法》《独
立董事工作制度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勤勉尽责,忠实履行职责,积极
出席相关会议,认真审议各项议案,独立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,充分发
挥了独立董事作用,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报告期内,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2份,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
意的事前认可意见;发表独立意见7份,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。
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的相关内容。
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。
报告期内,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的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》及监管部
门有关规定,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,履行独立
董事职责,做好年报审计阶段工作情况。同时,独立董事积极利用到公司参加
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,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展开进一步
的交流,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,及时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
司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(六)信息披露情况
公司始终严格按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及公司《信息披
露管理制度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履
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。公司已披露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,能客观
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相关事项及经营情况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
重大遗漏。
三、董事会 2023 年工作展望
(一)继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,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
作,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,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,本着对全体
股东负责的态度,切实有效地履行董事会职责。
(二)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
则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
质量。
(三)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
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创业板
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,公司将持续梳理各类制度文
件,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,不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。
(四)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,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,特别是保护中
小投资者合法权益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,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
期、稳定的良好关系。
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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